公共检测技术平台管理制度 |
发布日期:2012-11-14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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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在医学部“985”项目经费的资助下,重点实验室建立了形态暨影像公共平台、生化暨代谢公共平台、蛋白暨代谢组学公共平台、心血管功能平台、转化医学公共平台和转基因动物公共平台等。这些技术平台主要是为重点实验室内和校内外合作研究提供服务。为了实现“对外开放”的要求,考虑到技术平台不仅要满足本实验室和开放课题研究需求而且考虑为非合作单位提供服务。在技术平台没有运行费和仪器维修费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技术平台正常运转,在征求重点实验室各研究室负责人意见认为应该在1.不以盈利为目的,只收成本费,2.对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及校内收费给予优惠原则的基础上适当收取测试费。为此,重点实验室核心组起草制定了技术平台收费标准并经实验室全体会议通过后上报医学部科研处和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审批和备案。为了保证技术平台正常运转和出具的结果可信,特制定如下制度:
1. 检测技术平台由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管理,由技术总监吕志珍、王允玲老师负责。
2. 重点实验室对每个检测平台设1~2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负责管理,负责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并且对测试结果能够给出指导性判断和分析。
3. 技术平台收取的测试费由北京大学医学部财务处管理。
4. 测试费主要用于平台正常运行(购试剂、配件和仪器维修)和平台管理人员奖励。
5. 需要技术平台提供服务者(申请人)需提前一周向办公室提出预约并填写测试或使用申请单。
6. 申请单须经申请人导师或课题负责人同意签名,再经平台负责人同意签名。
7. 申请人持签名申请单将样品送至相关检测平台进行测试。如果需要使用平台者,测试平台技术人员负责培训和监督。
8. 在测试过程中申请人应配合负责人员做辅助性工作。
9. 测试结束后申请人需帮助清扫场地和机器。
10. 申请人在测试完成后按测试项目交费。
11. 测试费在壹千元以上者用支票支付,壹千元以下可现金支付,交费者持申请单到办公室办理收费缴款单事宜,凭缴款单可去北京大学医学部财务办理交费事宜。
分子心血管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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